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我校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精神,我校2017年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(周六)至5月1日(周一),共放假3天。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、后勤保障等工作,如遇重大突发事件,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。
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
2017年4月24日
上一条:我校开展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督查的通知 下一条:我校成立2017届学生毕业论文答辩领导小组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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